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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的通知

作者:科研管理办公室蔡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7日 点击数:
摘要: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的通知 

一、项目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入库时间为2023年9月5日10时至2023年10月17日下午5时截止(为单位审核时间),申报人需在10月16日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申报不再受理。因伦理审查需要时间,请各申报人于10月10日前提交伦理申请至科研办陈韵如处,以免影响课题申报。并在10月10日前将申报书及计划书打包命名为“科室+姓名+科技局课题”发送至科研办蔡燕OA。具体申报要求及联系人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程序 

2023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 

(一)注册登录。(注:如无账号请联系科研办蔡燕开通账号自己注册的账号无效登录选择个人/企业登录--扶持通登录,否则无法申报。

(二)网上申报。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三、科研诚信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确认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内容均真实有效,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并承诺申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1.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 

2.编制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 

3.购买、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冒签等; 

4.以隐瞒、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6.违反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保护等科研伦理规范; 

7.违反研究成果署名、论文发表规范; 

8.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签字确认科研诚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模板在系统的申报材料中下载,如有虚假或者冒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入库资格。 

如有发现违规行为,将根据《佛山市科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一定期限佛山市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并记入佛山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 

四、佛山市科技局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83380510,邮箱:kjjmamn@fskjj.foshan.gov.cn。 

附件:

2023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申报指引.doc

申报书模板(网上填写,模板仅做参考).doc

佛山市科技局自筹类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pdf


 联系人:科研管理办公室(7号楼111室) 蔡燕    66820230/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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