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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1日 点击数:
摘要:

  为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遴选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有利于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培养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有利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2.遴选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本次遴选申报学科应为我校已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附件1),已批准的一级学科授权点按照一级学科申报,无一级学科授权点而批准有二级学科授权点的按照二级学科申报,专业学位按照学校已有的类别或领域(附件2)申报。

4.本次遴选坚持分类原则,分别做好学术型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学术型博导”)、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学术型硕导”)以及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硕导”)的遴选和聘任工作。应充分发挥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和学科的主体作用,坚持校院二级管理原则,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二、学术型博导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己任,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2)在教学科研岗位任正高级职称,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8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及发展趋势;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有足以保证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的经费及必要条件(包括实验场地、仪器设备、学术梯队等);

(4)主讲过研究生课程;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培养硕士研究生经历(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为准)。

2.科研成果、项目及经费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4月-2023年4月,申报学科所在分会有特殊要求的以分会要求为准)获得的科研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和经费达到申报学科所在分会对本学科学术型博导遴选条件的要求(见附件)。

(二)破格遴选申报条件

学校鼓励成果特别突出的教学科研岗位的优秀青年副教授申请学术型博导。申请人须具有培养硕士研究生经历(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为准),获得的科研成果、项目及经费应达到申报学科所在分会对本学科破格遴选学术型博导的条件要求。

(三)填报材料

申请人对照申报学科所在院系的学术型博导遴选条件,填写“新增学术型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并将该表及对应的科研成果及其它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交至科研办。

  三、学术型硕导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己任,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2)在教学科研岗位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8年7月1日后出生);或在教学科研岗位任中级职称并取得了突出的科研学术成果,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

(3)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有适合研究生论文选题的科研项目,有足以保证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的经费及必要条件;

(4)主讲过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能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2.科研成果、项目及经费要求

申请人近5年(2018年4月—2023年4月,申报学科所在分会有特殊要求的以分会的要求为准)获得的科研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和经费达到申报学科所在分会对本学科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的要求(见附件)。

(二)填报材料

申请人对照申报学科所在院系的学术型硕导遴选条件,填写“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并将该表及对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科研项目和经费等)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交至科研办。

  四、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内指导教师

(一)遴选条件

1.身体健康,新增的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内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7月1日后出生)。

2.在教学科研岗位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教学科研岗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应行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在教学科研岗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

3.熟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掌握相关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方法,了解本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主持或主持过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应用型课题,具有较丰富的相关行业实践经验,有适合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和支撑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二)填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并将该表及对应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交至科研办。

  五、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研究生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条件遴选,择优上岗,宁缺勿滥。

2.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者,学校取消其三年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资格。

3.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

联系人:科研办

电话:0757-66820030(内线8230);邮箱:wangd@scut.edu.cn

附件: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老师相关资料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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